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富满油田满深4单元挥发性油藏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富满油田满深4单元挥发性油藏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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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塔里木油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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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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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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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采气井1口,产气量10×104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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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注氮气井场 部署注氮气井场3座:ManS4、ManS4-H3、ManS2-H4,注氮气井为利旧采油井。 2)站场工程 (1)新建富源联制氮站1座:新建 60×104m3/d深冷纯氮装置1套、租用第三方一段注氮气压缩机1台(排量60×104m3/d,排压8MPa); (2)扩建满深1号接转站:新建二段注氮气压缩机辅助配套系统1套,租用第三方二段注氮气压缩机1台; (3)新建供气(氮气)阀室4座。 3)管线工程 新建注气干线27.5km、注气支干线11km、注气单井管线2.1km。 4)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自控、建构筑物、消防、防腐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5)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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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为新建、扩建项目,本项目地面工程投资为19900.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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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氮气注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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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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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振动、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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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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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富满油田满深4单元挥发性油藏注气重力混相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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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春雨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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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春雨、宋婷婷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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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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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婷婷、胡彦超、胡志丽、宋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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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婷婷、宋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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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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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胡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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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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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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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8.1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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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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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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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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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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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新建满深4井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