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单井罐治理工程(2023年)乾安采油厂地面工程补充方案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 名称 |
吉林油田单井罐治理工程(2023年)乾安采油厂地面工程补充方案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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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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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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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吉林省松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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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管线1.05km,将已建系统内的3口井直接带入系统集输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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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油气集输工程 本工程将乾安采油厂41口井由单井罐生产井进行工艺调整,通过新建防爆电加热器和集输管线将单井罐生产井带入系统改为集输生产,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1)3口井位于已建系统内,新建玻璃钢集输管线1.05km直接带入系统集输生产; (2)22口井位于系统末端,新建防爆电加热器16座,利旧管线带入系统集输生产; (3)15口边远井新建玻璃钢集输管线12.85km及管道防爆电加热器10座带入系统集输生产; (4)1口井新建玻璃钢集输管线0.2km冷输带入致密油放水站集输生产。 2)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防腐、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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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916.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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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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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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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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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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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2023年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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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春雨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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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鹏、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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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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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春雨、王凤生、于东水、王鹏、杨岩、胡志丽、刘翠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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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刘志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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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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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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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新建管线与周边区域布置与防火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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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3年5月2日至202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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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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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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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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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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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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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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