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28区块6口井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28区块6口井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
被评价单位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 |
|||
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吉林省大安市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1口油井,为大北G平7井。 |
|||
评价范围 |
本次验收评价范围为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28区块6口井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内容,经现场勘察并同建设单位核实,本工程实际新建大北G平7井1口。大北G平5、大北G平6、大北G平8、大北G平9、大42F平4等5口生产井未开工建设,本次验收已经建设的工程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采油工程 本工程实际新建生产井1口,为大北G平7井。 2)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上述工程配套的自控系统、供配电、防腐、消防等辅助工程。 |
|||
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245.38万元 |
|||
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集输工艺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事故树 |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
|||
重大危险源 |
无 |
|||
评价结论 |
本工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并通过评审。本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装置的开工投产到试运行阶段,安全措施合理可行,齐全有效,并在设计和施工中得到落实、实施。 通过现场安全评价,本次评价未发现隐患问题。 结论: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28区块6口井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凤生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鹏、于东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凤生、于东水、杨岩、胡志丽、张春雨、王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刘志娟、王鹏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勘察大北G平7井与周边区域布置与防火间距,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
|||
工作时间 |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1月2日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1月2日 |
|
封皮(盖章) |
|
|||
评价报告目录 |
|
|||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
|||
现场勘查记录表 |
|
|||
现场勘察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