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峰瑞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4.55万吨乙酸甲酯、0.35万吨 1,4-丁二醇、0.15万吨γ-丁内酯项目(本次实施年产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0.455万吨乙酸甲酯、0.035万吨1,4-丁二醇、0.015万吨γ-丁内酯一期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苏华峰瑞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4.55万吨乙酸甲酯、0.35万吨 1,4-丁二醇、0.15万吨γ-丁内酯项目(本次实施年产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0.455万吨乙酸甲酯、0.035万吨1,4-丁二醇、0.015万吨γ-丁内酯一期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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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江苏华峰瑞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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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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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纬八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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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生产及辅助用房,购置转化炉、吸附塔、精制塔、脱水塔、反应器等各类生产设备,建设天然气制氢装置(氢气自产自用)、糠醛制THF装置、THF制PTMEG装置等各类配套生产装置,项目拟分三期建设,总建设期7年,其中:一期新建年产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0.455万吨乙酸甲酯、0.035万吨1,4-丁二醇、0.015万吨γ-丁内酯,建设期2024年至2025年;二期新增年产1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6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1.365万吨乙酸甲酯、0.105万吨1,4-丁二醇、0.045万吨γ-丁内酯,建设期2025年至2028年;三期新增年产30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1.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2.73万吨乙酸甲酯、21万吨1,4-丁二醇、0.09万吨γ-丁内酯,建设期2028年至2030年,项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4.55万吨乙酸甲酯、0.35万吨 1,4-丁二醇、0.15万吨γ-丁内酯项目的外售规模。(γ-丁内酯不作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下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该项目拟分三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生产及辅助用房,购置转化炉、吸附塔、精制塔、脱水塔、反应器等各类生产设备,建设天然气制氢装置(氢气自产自用)、糠醛制THF装置、THF制PTMEG装置等各类配套生产装置,形成年产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0.455万吨乙酸甲酯、0.035万吨1,4-丁二醇、0.015万吨γ-丁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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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评价范围主要是对江苏华峰瑞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4.55万吨乙酸甲酯、0.35万吨 1,4-丁二醇、0.15万吨γ-丁内酯项目(本次实施年产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0.455万吨乙酸甲酯、0.035万吨1,4-丁二醇、0.015万吨γ-丁内酯一期项目)所涉及到的主要生产装置、工艺及物料、公用工程及储运设施、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等进行定性定量安全评价,并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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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10077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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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1)制氢装置包括SMR转化、CO气等温变换、PSA氢气提纯等工序; 2)THF装置包括脱羧、加氢、精馏等工序; 3)PTMEG装置包括精馏、加氢、聚合等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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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预先危险性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固有危险程度分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评估、事故后果模拟评价、安全检查表评价、分析论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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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噪声危害、腐蚀危害、自然灾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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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项目原料罐组A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二级;THF装置A生产单元、PTMEG装置A生产单元、PTMEG中间罐组A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均为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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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江苏华峰瑞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4.55万吨乙酸甲酯、0.35万吨 1,4-丁二醇、0.15万吨γ-丁内酯项目(本次实施年产5万吨生物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BioPTMEG)、0.2万吨四氢呋喃及副产0.455万吨乙酸甲酯、0.035万吨1,4-丁二醇、0.015万吨γ-丁内酯一期项目)安全条件能满足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其安全风险程度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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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晨 |
技术负责人 |
杨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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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晨、张爱军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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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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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爱军、于冬水、刘建国、陈晨、钱鹏、金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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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爱军、陈晨、金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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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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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爱军、陈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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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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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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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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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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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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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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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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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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