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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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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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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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库车市和沙雅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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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东河油气运维中心、哈拉哈塘油气运维中心、热普油气运维中心的油气生产站场和设施,主要包括联合站、转油站、清管站、井场等生产站场及油气水管线等; 2)与上述生产设施相关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3)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危险源管理及集输管道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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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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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井、采气井通过集输管道进入联合站、天然气处理站,进站物料通过沉降除油、过滤杂质、增压外输等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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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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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灼烫、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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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东一联、哈六联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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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评价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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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 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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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春雨、朱凯扬 |
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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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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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朱凯扬、胡彦超、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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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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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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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 宇、胡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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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本工程涉及已建采油井、转油站、联合站、天然气处理站等区域布置及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周边环境是否对本工程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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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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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12.14-1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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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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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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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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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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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