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TE301H井集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TE301H井集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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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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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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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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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气4.5×104m3/d,液6.0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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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油气集输工程 (1)新建TE301H井场,TE301H井场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新建井口工艺安装1座; 加热节流橇42MPa热负荷315kW(利库)1座; 气液分离计量橇1座(利旧); 新建燃料气分液包P2.5MPaDN600×DN1400(切)1座; 新建燃料气调压橇1座。 (2)采气管线 新建采气管线3.56km,规格为DN80 PN63,材质为柔性复合管。管线采用埋地敷设方式,管线管顶埋深-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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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工程投资9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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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气工艺、天然气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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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分析法、事故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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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容器爆炸、灼烫、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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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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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TE301H井集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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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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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冯超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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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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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春雨、于冬水、宋伟、冯超、赵世凯、胡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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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于冬水、赵世凯、胡志丽、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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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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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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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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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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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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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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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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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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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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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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