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深20井集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深20井集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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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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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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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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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克深20井场,天然气生产规模为0.21×108m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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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采气工程 新建克深20井场,天然气生产规模为0.21×108m3/a,主要设备:井口设备、加药装置。 2)管线工程 新建克深20井场至大北1#阀室采气管道1.84km,管线规格为:D114.3×5mm,设计压力15MPa,材质为S32205。 3)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及控制系统、通信、防腐保温、消防及给排水、建(构)筑物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4)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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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建设项目地面工程总投资为833.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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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气工艺、油气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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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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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井喷、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容器爆炸、触电、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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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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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深20井集输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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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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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张春雨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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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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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赵世凯、宋伟、胡志丽、于冬水、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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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赵世凯、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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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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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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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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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5月27日~2025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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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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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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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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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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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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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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