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一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一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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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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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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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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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1套硫磺回收装置,建设规模如下:原料气规模:14000Nm3/d;处理潜硫量:5000kg/d(5t/d);操作弹性:10%~120%;年操作时间:8000h;装置设计使用寿命:2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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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天然气处理工程 哈一联新建硫磺回收装置1套,主要设备包括:药剂加注橇、真空过滤机橇、循环冷却水橇、酸气分离橇、溶液喷射泵橇、溶液空冷器橇、KOH溶液配置罐橇、自动装袋机橇、氧化空气鼓风机橇、氧化风空冷器橇、吸收氧化塔、工厂风储罐、检修溶液罐和硫磺回收厂房及工艺管线等。 2)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自控、建(构)筑物、消防、防腐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1)供配电:新建预装式变电站1座; (2)仪表自控:新建硫磺回收装置自带控制系统1套; (3)建(构)筑物:硫磺回收厂房1座; (4)消防:移动式灭火器6具。 3)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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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项目地面工程投资为111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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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硫磺回收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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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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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振动、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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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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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一联合站硫磺回收装置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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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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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宋婷婷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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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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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婷婷、宋伟、胡志丽、于冬水、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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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婷婷、宋伟、于冬水、胡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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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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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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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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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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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6.20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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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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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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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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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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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哈一联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