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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公司长春采油厂莫里青油田CO2驱先导试验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吉林油田公司长春采油厂莫里青油田CO2驱先导试验工程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

吉林油田公司长春采油厂

评价类别

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

本工程在双伊联合站辖区进行CO2驱试注,受效油井45口,设计集输能力为20×104t/a,脱水能力20×104t/a,外输能力40×104t/a,储存规模5000m3。

评价范围

1)油气集输系统:本工程在双伊联合站辖区进行CO2驱试注,受效油井45口。受效油井按照2-3口井单独成环,采用单井气液分输形式生产,新建单井掺水/回油管线8.75km,新建单井集气管线12.3km;3#间、4#间旁各新建气液分离操作间1座,间内新建生产分离器和卧式翻斗计量分离器各1座;7#间新建卧式翻斗计量分离器1座,新建集气支干线2.3km。

2)注入系统:

注气:注气井12口,敷设D140×16注气干线5km,敷设D60×7单井管线1km,并更新12套水气交替注入井口。新建100m3 CO2储罐一座。

注水:油井转水井6口,新建D60×9单井注水管线5km,系统压力32MPa。

3)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自控、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项目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4519.55万元

主要工艺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事故树、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

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吉林油田公司长春采油厂莫里青油田CO2驱先导试验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赵世凯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云桥、朱凯扬

评价报告审核人

王凤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赵世凯、于冬水、刘云桥、陈全知、朱凯扬、王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于冬水、陈全知、赵世凯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赵世凯、于冬水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工作时间

2022年03月04日~2022年7月30日

现场勘查时间

2022年07月02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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