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田河气田采出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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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田河气田采出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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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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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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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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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扩建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7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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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评价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田河气田采出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所涉及的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包括: 1)在和田河集气总站内扩建采出水处理系统1座,处理能力为700m3/d,主要设备包括压力卧式反应器、双滤料过滤器、多介质过滤器、双滤料过滤器反洗水泵、多介质过滤器反洗水泵、反洗水回收罐、反洗水回收泵、1000m3注水罐、外输水泵、冲砂泵、污泥浓缩罐、污水回收泵、污泥提升泵、污油泵、污泥脱水橇、污泥暂存箱等。 2)在和田2注水井场扩建注水泵橇2台。 3)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通信、仪表自控、防腐、给排水、消防、结构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4)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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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项目总投资1717.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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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出水处理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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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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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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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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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田河气田采出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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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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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王鹏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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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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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王鹏、李海婷、胡志丽、宋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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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胡志丽、宋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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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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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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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新建装置周边环境、平面布置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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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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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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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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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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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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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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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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