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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金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液氧、液氩充装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大庆金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液氧、液氩充装站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大庆金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一类4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大庆市开发区宏伟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生产规模为工业氧气112×104Nm3/a,氩气62.4×104Nm3/a。
项目投资:806万元
主要工艺:氧气、氩气供气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危险性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物理爆炸、冻伤、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工程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达到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齐全有效,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该项目经过试生产考核验证,运行基本平稳,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本装置通过试生产具备了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具备了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机关申请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周立娟
技术负责人:侯永胜
过程控制负责人:宋伟
评价报告编制人:周立娟、李玉华
评价报告审核人:赵福龙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周立娟、李玉华、金海霞、张伟、吴恩成、孙广志、侯永胜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周立娟、侯永胜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徐建庆、倪冬、曹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张伟、周立娟、侯永胜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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