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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龙十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龙十路加油站  
评价类别: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项目地点:大庆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地下储罐爆炸事故源强估算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静电聚集、渗透性等   
重大危险源:通过辨识,本工程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根据《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规定,本评价对龙十路加油站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龙十路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物料为汽油、柴油,这些危险物质一旦泄漏,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对该加油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通过辨识,龙十路加油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通过安全检查表法,将加油站分为7个评价单元,对共计73个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分析,说明加油站在安全生产和管理等方面大部分遵循了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通过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龙十路加油站危险度为Ⅱ级的有1个,危险度为Ⅲ级的有1个。由于危险度等级以评价单元中最大危险度等级来表征,所以龙十路加油站的危险度等级均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等级。 
通过地下储罐爆炸事故源强估算结果可知,本加油站埋地汽油罐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在距离爆源中心1.9157m范围内的人员大部分死亡。在距爆源中心大于1.9157m而小于2.4216m范围内的人员内脏严重挫伤,可能造成死亡。在距爆源中心大于2.4216m而小于2.8712m的范围内的人员听觉、气管损伤,中等挫伤、骨折。在距爆源中心大于2.8712m而小于3.2867m范围内的人员轻微挫伤。而距离爆源中心3.2867m范围外的人员无不舒服感,是安全的。 
本评价报告认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龙十路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周立娟  
技术负责人:辛衍刚 
过程控制人:黄雅婷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宇、刘树文 
评价报告审核人:马矿召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评价师:周立娟、陈宇、刘树文、刘翠翠、孟凡海、张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周立娟、孟凡海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徐建庆、曹靖斌、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周立娟、陈宇、刘树文、孟凡海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搜集、现场检查机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