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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
评价类别:重大危险源评估
行业类别: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项目地点:陕西
主要工艺:集气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第二采气厂4条输气管道、9条集气干线、22条集气支线构成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条件。通过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辨识,第二采气厂榆林天然气处理厂和米脂天然气处理厂构成压力容器(群)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条件。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对其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符合国家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要求,只要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参考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该厂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李玉华
技术负责人:侯永胜
过程控制人:宋伟
评价报告编制人:佟海波、金海霞
评价报告审核人:辛衍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评价师:于洋、黄雅婷、朴松哲、娄玉华、吴恩成、时亮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于洋、时亮、宋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徐建庆、张春华、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佟海波、宋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搜集、现场检查机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