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459-5157101

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信息公开 > 2014年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鲁克沁采油厂鲁克沁油田玉北区块二叠系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ZA-Y038-2014)



被评价单位名称:吐哈油田分公司吐鲁番采油厂
评价类别:安全预评价
建设规模:新建采油井57口,注水井24口,新建原油产能规模为19.8×104t/a。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21180.12万元,其中:工程投资为17548.10万元,占总投资的82.85%。
行业类别:石油、天然气开采
项目地点:鄯善县鲁克沁乡境内
主要工艺:油气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物理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
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依据对本工程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可知,本工程玉北脱水站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压力容器构成压力容器群重大危险源;高压掺稀油管线构成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的申报条件。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鲁克沁采油厂鲁克沁油田玉北区块二叠系产能建设工程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本要求。采用了成熟的工艺方案和集输方案。在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方案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则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周立娟
过程控制人:宋伟
评价报告编制人:黄雅婷、佟海波、陈宇
评价报告审核人:李艳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评价师:黄雅婷、杨志勇、吴恩成、佟海波、杨兆军、陈宇、石玉林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时  亮、周立娟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佟海波、黄雅婷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搜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时间:2014年4月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4年7月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