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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境内)安全预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境内)安全预评价报告(20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境内)安全预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评价类别: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新、改扩建

项目地点:宁夏自治区盐池县境内

建设规模:新建产能35.4×104t/a

站场级别:五级

项目投资:32466.99万元

主要工艺: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注水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井喷、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 打击、高处坠落等

重大危险源:无

评价结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6年35.4×104t/a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境内建设方案及采取的安全措施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项目投产运行中如能落实建设方案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则该产能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建成投产后的工程项目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时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周立娟

评价报告编制人:佟海波、张春雨

评价报告审核人:李艳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佟海波、张春雨、杨志勇、吴恩成、杨兆军、刘翠翠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吴恩成、杨志勇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佟海波、时亮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5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