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2017年米38骨架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17-4-1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米38区块试采区骨架工程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行业类别:石油天然气开采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建设规模:5×108m3/a
项目投资:48782.46万元
主要工艺:天然气处理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危险度法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
重大危险源: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米38区块试采区骨架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案和集输方案安全可行。综上所述,该产能建设工程建成投产后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评价项目组长:陈宇
技术负责人:时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周立娟
报告编制人:陈宇、黄雅婷
报告审核人:佟海波
参加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杨志勇、娄玉华、马矿召、孙明乾、黄雅婷、刘翠翠
参加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杨志勇、马矿召、时亮
参加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徐建庆、沙启跃、朱永忠
到现场开展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杨志勇、马矿召、佟海波、徐建庆、朱永忠、陈宇
到现场开展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到现场勘察时间:2017年2月12日
报告备案时间: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