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17-5-2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评价类别: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石油和天然气
建设性质:新改扩建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鄂托克旗
建设规模:新建产能7.5×108m3/a
项目投资:99393万元
主要工艺:天然气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灼烫、触电、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和车辆伤害
重大危险源:无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采用的工艺方案和集输方案安全可行。产能建设工程方案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产建工程建成投产后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黄雅婷
技术负责人:时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周立娟
评价报告编制人:娄玉华、刘翠翠
评价报告审核人:佟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杨志勇、刘翠翠、娄玉华、张春雨、马矿召、孙明乾、吴恩成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吴恩成、杨志勇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沙启跃、朱永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黄雅婷、刘翠翠、时亮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2月21日
评价报告备案时间: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