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317-31废液处理站安全预评价(2017.10.1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317-31废液处理站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一类3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吴起县五谷城乡
建设规模:废液处理能力为15m3/h
站场级别:五级
项目投资:576万元
主要工艺: 作业废水处理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无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317-31废液处理站工程建设方案中新建站场平面布置合理,采用了成熟的工艺技术,该建设工程方案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产能建设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宇
技术负责人: 时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周立娟
评价报告编制人:于洋、刘树文
评价报告审核人:佟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吴恩成、马矿召、刘树文、李艳丽、杜宇虹、于洋、张春雨、黄雅婷、时亮、周立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于洋、时亮、周立娟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沙启跃、徐建庆、朱永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陈宇、吴恩成、张春雨、朱永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7月14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