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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陕西、内蒙)2017新增产能建设工程(2017.12.2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陕西、内蒙)2017新增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陕西省榆林市

建设规模:新建产能7.5×108m3/a

站场级别:五级

项目投资:17248.71万元

主要工艺: 钻井工艺、采气工艺、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分析、作业条件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还存在井喷、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电气危害等。

重大危险源: 无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陕西、内蒙)2017新增产能建设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案和集输方案安全可行。该产能建设工程建成投产后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 时亮

过程控制负责人:周立娟

评价报告编制人:佟海波、杜宇虹

评价报告审核人:宋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佟海波、李艳丽、杜宇虹、杨可、刘利国、于洋、何金、柴云峰、宋伟、时亮、周立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宋伟、时亮、周立娟、于洋、刘利国、杜宇虹、柴云峰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佟海波、周立娟、时亮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5日

评价报告备案时间: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