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聚丙烯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聚丙烯厂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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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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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学品、化学原料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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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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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化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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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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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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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聚合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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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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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灼烫、车辆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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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有,一车间一套聚丙烯装置生产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车间二套聚丙烯装置生产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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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一套聚丙烯装置和二套聚丙烯装置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设置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未使用禁止使用的软管充装丙烯;并已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实施有效安全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相关管理。 2)大庆炼化公司及聚丙烯厂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各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的专业学历符合要求。 3)大庆炼化分公司聚丙烯厂各车间生产过程均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技术。依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聚丙烯厂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为聚合工艺。聚丙烯厂两套生产装置已设置了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工艺设施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调试以及管理等方面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采用上述工艺安全联锁设施可以保证该装置的安全生产。 4)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厂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丙烯、氢、乙烯、一氧化碳、四氯化钛、乙烷;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聚丙烯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符合要求。 5)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厂已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且应急能力符合要求。 6)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厂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没有使用国家淘汰严禁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 7)聚丙烯厂共存在6项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 综上所述,评价单位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聚丙烯厂的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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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刘志娟 |
技术负责人 |
刘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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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娟、辛衍刚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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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朴松哲、杜宇虹、辛衍刚、黄雅婷、杨兆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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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辛衍刚、杜宇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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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史一君、倪冬、李成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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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刘志娟、辛衍刚、朴松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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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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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5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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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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