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物资供应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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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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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学品、化学原料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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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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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化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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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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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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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物料储存和出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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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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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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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有,物资供应中心55号库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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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大庆炼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各种防护设施齐全,防护措施到位,物资供应中心消防器材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经培训持证上岗;公司设有安全环保处,物质供应中心配有专职安全员;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物资供应中心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大都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操作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引起高度重视。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2015年)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对物资供应中心各库房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结果表明物资供应中心55号库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资供应中心已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上报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物资供应中心对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仓库实施有效安全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相关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重大危险源并上报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4)物资供应中心共存在2项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 综上所述,评价单位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的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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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刘树文 |
技术负责人 |
刘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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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娟、刘树文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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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志娟、朴松哲、辛衍刚、黄雅婷、杨兆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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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辛衍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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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史一君、倪冬、李成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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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刘志娟、辛衍刚、朴松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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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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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19年7月6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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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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