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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东河1石炭系油藏天然气驱提高采收率与战略储气库协同建设试验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塔里木油田东河1石炭系油藏天然气驱提高采收率与战略储气库协同建设试验方案地面工程

被评价单位名称

塔里木油田公司东河油气开发部

评价类别

安全验预

行业类别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及扩建工程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

建设规模

东一联原设计规模100×104t/a,实际运行18×104t/a,本工程实施后原油43.4×104t/a不含外围区块;东一联采出水处理装置原设计规模3000m3/d,实际运行16002000m3/d,本工程实施后最大采出水量1972m³/d,维持原规模不变。

采油井48口,新建注气井7口,单井注气规模由10×104m³/d调整注气量530×104m³/d。东河天然气站天然气处理规模由30×104m³/d,调整至300×104m³/d。低压气增压规模由20×104m³/d,调整至80×104m³/d。东河天然气站注气部分注气规模由60×104m³/d,调整至200×104m³/d。新建取气外输管线DN400,外输能力335×104m³/d

项目投资

106622.04万元

主要工艺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注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

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塔里木油田东河1石炭系油藏天然气驱提高采收率与战略储气库协同建设试验方案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全知

技术负责人

朴松哲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云桥、黄雅婷

评价报告审核人

佟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雅婷、于冬水、刘云桥、杨兆军、刘翠翠、王凤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全知、于冬水、刘翠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19108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227

现场勘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