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高2、4、5、11集气站上古流程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高2、4、5、11集气站上古流程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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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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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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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 |
项目地点 |
陕西省延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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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高2、高4、高5、高11集气站新增燃驱压缩机;57座井场(高2集气站12口,高4集气站22口,高5集气站10口,高11集气站13口)由高压(设计压力25MPa)改造成中压(设计压力10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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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6123.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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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井口改造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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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危险度、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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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坍塌、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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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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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高2、4、5、11集气站上古流程改造项目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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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朴松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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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娟、于冬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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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杨志勇、刘志娟、杨兆军、黄雅婷、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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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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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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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佟海波、于冬水、周立娟、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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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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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0年7月1日~7月1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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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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