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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罗211-12、罗304-3措施废液处理站工程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罗211-12、罗304-3措施废液处理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评价类别

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

甘肃省环县境内

建设规模

新建罗211-12措施废液处理站1座,罗304-3措施废液处理站1座,两座措施废液处理站设计规模均为300m3/d

项目投资

本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80万元。

主要工艺

措施废液处理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其他伤害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罗211-12、罗304-3措施废液处理站工程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

朴松哲

评价报告编制人

赵世凯  于冬水

评价报告审核人

张春雨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赵世凯 杨志勇、黄雅婷、杨兆军、于冬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赵世凯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佟海波  赵世凯、金海霞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0710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925

现场勘察照片

                      

                                             

    

 

      

安全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