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459-5157101

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信息公开 > 2019年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销售分公司嫩江经营部城南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销售分公司嫩江经营部城南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销售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建设性质

改建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

建设规模

①本站新建非承重罐区,设30m3SF双层油罐5台(3汽2柴),新建成品防渗人孔操作井;所有工艺管线重新敷设,出油管线采用导静电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其余管线采用20#无缝钢管;卸油管线安装卸油防溢阀。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新建6孔成品卸油口箱1个。

②利旧维修螺栓球网架结构罩棚1座,水平投影面积为323.2m2

③新建4座加油岛,新建防撞柱;利旧安装2台双枪单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新建2台四枪自吸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机为油气回收型;采用成品防渗加油机底座。

④利旧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26.75 m2

⑤新建双层油罐及管线渗漏监测系统;新建紧急切断系统;新建声光报警系统、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液位控制器利旧,更换5根探棒。

⑥修复硬化地面约500 m2,铺设罐区步道砖约130 m2,新建罐区路缘石约52m,均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埋地罐区设30m3SF埋地储油罐5座(3汽2柴),总容量150m3,计算等级容积(柴油折半计入)12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规定,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项目投资

企业自筹

主要工艺

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储油、加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量油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固有危险程度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本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销售分公司嫩江经营部城南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安全设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杨兆军

技术负责人

时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杨兆军、于冬水

评价报告审核人

辛衍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杨兆军、黄雅婷、金海霞、于冬水、王凤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

工程师

周立娟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杨兆军、于冬水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19年9月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11月17

现场勘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