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459-5157101

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信息公开 > 2020年 > 

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兴华乡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兴华乡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被评价单位名称

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机动车燃料零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兴华乡卫生院南

建设规模

新建1座非承重罐区,设置4台内钢外玻璃钢双层(SF)储油罐;其中230m3埋地汽油储罐及230m3的埋地柴油储罐

项目投资

300万元

主要工艺

加油工艺、卸油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爆炸能量(TNT)当量计算方法、GM莱克霍夫计算公式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呼玛县环通石油有限公司兴华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辛衍刚

技术负责人

朴松哲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春雨、宋  伟

评价报告审核人

陈  宇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陈全知、张春雨、佟海波、宋  伟、黄雅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宋伟、辛衍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辛衍刚、宋  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077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816

现场勘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