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459-5157101

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信息公开 > 2020年 > 

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抚远经营部海清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抚远经营部

海青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

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

评价类别

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化学原料、化学品

建设性质

改扩建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抚远市海青乡

建设规模

1)原油罐清洗,检测合格后拆除,吊装外运;新建非承重SF罐区1座,设置30m³双层汽油储罐1台、50m³双层柴油储罐1台;油罐采用成品防渗操作井及非承重井盖4套;工艺管线拆除并重新敷设,加油管线采用导静电双层热塑性塑料,其他工艺管线采用20#无缝钢管;设置卸油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新建3孔成品卸油口箱1座(底部防渗)。

2)利旧维修一层站房1座,建筑面积为76.33㎡。

3)新建型钢结构罩棚1座,水平投影面积66㎡,钢柱净空高度5.5m

4)新建1座加油岛,配套防撞柱2个;新建1台双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汽油加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1台双枪单油品自吸式加油机,设2把柴油大流量加油枪;新建混凝土防渗加油机底座。

5)新增双层油罐及双层管线渗漏监测系统;新建卸油防溢阀;新建卸油静电接地报警系统;检测合格利旧人体静电释放装置;站级管理系统线路重新敷设,设备利旧;新建声光报警系统;液位仪控制器利旧,更换探棒,线路重新敷设;新建应急照明系统、紧急切断系统。

项目投资

企业自筹

主要工艺

油品储存及汽车加油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规范和本次安全评价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评价组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抚远经营部海青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结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宇

技术负责人

朴松哲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春雨、陈宇

评价报告审核人

佟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陈宇、马矿召、于冬水、于洋、李天国、张春雨、辛衍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辛衍刚、于洋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宇、李天国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082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16

现场勘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