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油气外输管道工程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油气外输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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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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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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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拜城、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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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天然气外输管道1条,全长152.94km,改造站场1座(克拉2清管站),新建监控阀室4座;新建凝析油外输管道1条,全长246.66km;新建站场3座(大北分输注入站、克深分输注入站、中间热站),新建线路截断阀室1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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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19675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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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油气集输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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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类比分析法、危险度、事故后果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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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容器爆炸、灼烫、坍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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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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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油气外输管道工程建设单位经营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建站场选用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新建输气和输油管道路由、阀室选址和平面布置满足规范要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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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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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翠翠、于冬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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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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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佟海波、陈全知、刘翠翠、宋伟、朴松哲、金海霞、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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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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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沙启跃、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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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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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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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0年6月2日~3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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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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