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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哈得32-哈得302H井区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哈得32-哈得302H井区试采地面工程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建设规模

部署9座井场(新建6座,利旧3座),新建富源Ⅲ3号计转站,设计油规模400t/d,天然气规模20×104m3/a。改造果勒东Ⅰ1号计转站,站内扩建发球筒1座。扩建哈一联,站内扩建收球筒1座。新建单井集油管线22.7km,材质采用柔性复合管。新建果勒东Ⅰ1号计转站富源Ⅲ3号计转站哈一联的输油干线和输气干线各42km。输油管线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250,输油规模120×104t/a。输气管线设计压力5.0MPa,管径DN300,输气规模160×104Nm3/d。建成产能:原油433.3t/d伴生气13×104Nm3/d

项目投资

39958.87

主要工艺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事故树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容器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噪声、振动等

重大危险源

哈一联已建原油事故罐区和原油储存罐区均已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哈得32-哈得302H井区试采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佟海波、胡志丽

评价报告审核人

张春雨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金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杨岩、于冬水、王凤生、胡志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岩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沙启跃徐建庆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佟海波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2217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324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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