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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公司大北201集气站至大北处理站集气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塔里木油田公司大北201集气站至大北处理站集气管道工程

被评价单位名称

塔里木油田公司博大油气开发部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建设规模

1)站场工程

大北201集气站改造,新增甲醇注入橇1座。

2)管线工程

新建集输管道4.88km,材质为无缝钢管,规格为D273mm,设计压力16MPa;集输管道穿越公路2处,冲沟1处、沟渠1处。

项目投资

1470.87万元

主要工艺

注醇工艺、计量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危险度分析、预先危险性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塔里木油田公司大北201集气站至大北处理站集气管道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宇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凤生、刘云桥

评价报告审核人

张春雨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凤生、刘云桥、陈全知、于冬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宇、王凤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2年3月14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4月20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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