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15井集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孜15井集输工程安全预评价 |
||||||
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博孜15井场1座,井场内新建1座防爆电磁加热器;新建博孜15井至博孜3增压站外输管线1条,规格D60.3×6,材质L245N,长度2.8km,设计压力10MPa。博孜15井产气量6×104m3/d,产油量8t/d,产水量6t/d。。 |
||||||
项目投资 |
733.11万元 |
||||||
主要工艺 |
博孜15井井流物(井口压力8.2MPa)油嘴节流至8MPa,经过电磁加热器加热至33℃(此时天然气水合物形成温度17.05℃)后,通过新建外输管线输送至下游已建博孜3增压站,在增压后气相通过博孜3阀组后直接输送至下游或输送至博孜301集气站分离计量后输往下游,液相拉运至英买。放空流程各安全阀出口管线及手动放空管线均接至放喷池,通过手动点火进行点火放空。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事故树分析法 |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及其他伤害等 |
||||||
重大危险源 |
无 |
||||||
评价结论 |
博孜15井集输工程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佟海波、姜丰婕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佟海波、于冬水、王凤生、杨岩、胡志丽、姜丰婕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贾洪涛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2月7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3月28日 |
||||
现场勘察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