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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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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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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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和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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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油井2口,改造油井1口。塔中40集注站改造1座,新建单井集油管线4.87km。新建注水井2口,改造注水井2口,新建站外注水管线4.6km,新建站外洗井水回流管线3.92km。建成产能:2.0×104t/a,峰值年产油2.62×1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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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油气集输工程 新建油井2口(TZ40-H27、ZG21-H3C),改造油井1口(TZ40-17H)。塔中40集注站改造(站内扩建3路计量阀组)。新建DN80、2.5MPa单井集油管线4.87km,采用柔性复合管。 2)注水工程 新建注水井2口(ZG21-H4C、TZ40-H29),改造注水井2口(TZ40-H9、TZ40-H3)。新建DN50、32MPa站外注水管线4.6km,材质为柔性复合管。 新建DN80、2.5MPa站外洗井水回流管线3.92km,利旧修复油管,采用柔性复合管。 3)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1)供配电:新建35kV架空线路0.6km。35kV杆式变压器台2座,10kV杆式变压器台1座,防爆配电箱1面,户外动力配电箱4面。 (2)与本工程配套的仪表自控、防腐、通信、结构、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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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地面工程投资为10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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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新建单井井口出油管输至塔中40集注站,采用“井口→集注站→联合站”的二级布站方式。注水系统采用500m3净化罐→喂水泵→注水泵→高压配水阀组→注水井口的工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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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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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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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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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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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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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志丽、于冬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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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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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于冬水、杨岩、胡志丽、贾洪涛、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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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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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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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贾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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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核实新建采油井场选址周边环境的符合性,塔中40集注站扩建计量阀组的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新建集油管线路由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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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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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2.2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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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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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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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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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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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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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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