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满深705井区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满深705井区试采地面工程
|
|||||
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
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
|||
建设规模 |
最高年产油20.0×104t,最高年产气0.96×108m3
|
|||||
评价范围 |
1)新建采油井场3座(ManS72-H4井、ManS7-H3井、ManS7-H4井)。新建满深6号计转站,原油处理规模800t/d(先期实施400t/d),天然气处理20×104m3/a。新建满深7号计转站,原油处理规模800t/d(先期实施400t/d),天然气处理20×104m3/a。扩建满深5号计转站(站内扩建收球筒1座),配套建设单井集油管线,输油、输气干线,输水管线。 2)与上述工程配套的供配电、防腐、仪表自控、通信、结构、给排水、消防、道路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
|||||
项目投资 |
本工程地面工程总投资为22100.74万元,安全专项投资为864.56万元,占地面工程总投资的3.91%。
|
|||||
主要工艺 |
油气集输工艺、注水工艺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事故树分析
|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其他伤害等。
|
|||||
重大危险源 |
新建油井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不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适用条件范围内。新建满深6号计转站、满深7号计转站,扩建满深5号计转站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满深705井区试采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海婷、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杨岩、于冬水、胡志丽、李海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李海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沙启跃、徐建庆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于冬水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核实新建采油井场、计转站站场周边区域布置的符合性,新建集输管线路由走向是否合理,扩建站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
|||||
工作时间 |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7月27日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5.2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7.27
|
|||
封皮(盖章) |
|
|||||
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
|||||
评价报告目录 |
|
|||||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
|||||
现场勘查记录表 |
|
|||||
现场勘察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