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甲醇存储装置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甲醇存储装置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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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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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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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改造项目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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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50m³甲醇罐1座及卸车泵1台(流量为40m3/h,扬程H:30m,功率为11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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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50m3甲醇罐1座、卸车泵1台及工艺管道30m。 2)供配电、建筑与结构、仪表自控、消防、防腐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3)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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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141.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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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储存工艺、装卸工艺、输送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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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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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坍塌、物体打击、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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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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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甲醇存储装置改造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研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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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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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志娟、李海婷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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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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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于冬水、杨岩、陈全知、李海婷、刘志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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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刘志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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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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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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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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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3年4月22日~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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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4月29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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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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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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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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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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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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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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