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5区块纳米驱先导试验工程地面工程 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5区块纳米驱先导试验工程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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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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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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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吉林省大安市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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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次工程在红岗采油厂大45区块1#配水间旁,新建纳米加药橇1座,药剂注入量范围3~29L/h(单井配注水量25~46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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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新建纳米加药橇1座,加药橇内安装加药装置1套,为1#配水间内4口注水井(D45-12-10、D45-16-14、D45-12-14、D45-14-12)加药,加药管线与4口注水井单井管线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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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总投资为7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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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注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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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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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危害、车辆伤害、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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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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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5区块纳米驱先导试验工程地面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装置的开工投产到试运行阶段,安全措施合理可行,并在设计和施工中得到落实、实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满足“三同时”的要求,经过符合性检查,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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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凤生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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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于冬水、张春雨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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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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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于冬水、杨岩、陈全知、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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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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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沙启跃、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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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赵世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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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纳米加药橇区域位置及平面布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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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2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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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2年7月7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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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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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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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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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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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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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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