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2区块10口井2021年第一批产能建设工程超前实施3口井地面工程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2区块10口井2021年第一批产能建设工程超前实施3口井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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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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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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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吉林省大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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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油井1口,单井罐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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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新建1口油井(大42-29-5),采用单井罐生产;新建单井罐井口工艺安装1套,利旧单井罐1座(20m3),利旧值班板房1座;新建集输管线0.5km,材质为玻璃钢管,埋深-2m,规格DN50/DN65、5.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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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40.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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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拉油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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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事故树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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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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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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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2区块10口井2021年第一批产能建设工程超前实施3口井地面工程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评价单位认为,红岗采油厂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成后,该产能建设工程具备申请安全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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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春雨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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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凤生、于冬水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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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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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于冬水、杨岩、陈全知、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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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 工程师 |
杨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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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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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赵世凯、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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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井场区域位置及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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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2.5.11-20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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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2.7.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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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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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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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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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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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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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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