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天然气综合利用研究试验装置 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天然气综合利用研究试验装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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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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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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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巴州且末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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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1套天然气综合利用研究试验装置,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104m3/d(20℃,101.325kPa.a,下同),XAI年产量32.37×10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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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1套天然气综合利用研究试验装置 包括膜分离单元、脱碳单元、脱氢及变压吸附单元、低温精制单元、XAI储存及装车设施等。 2)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通信、热工及暖通、自动控制、防腐与绝热、建筑与结构、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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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为15981.1万元,其中安全投资为719.15万元,占总投资的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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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膜分离、MDEA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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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道化学、危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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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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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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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天然气综合利用研究试验装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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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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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佟海波、贾洪涛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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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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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杨岩、陈全知、黄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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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杨岩、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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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沙启跃、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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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佟海波、贾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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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勘察区域位置及周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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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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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2年6月12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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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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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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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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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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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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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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