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克深8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克深8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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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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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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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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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克深8西部3口气举排水井,单井排水量500m³/d,注气量7×104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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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井场工程 新建3口井气举排水井:8-H1井、8-H2井、8-H3井 (1)8-H1井场主要设备设施:气举循环压缩机(往复式)橇1套、2.5MPa分离计量橇1座、除砂过滤器1台; (2)8-H2井场主要设备设施:气举循环压缩机(往复式)橇1套、2.5MPa分离计量橇1座、除砂过滤器1台; (3)8-H3井场主要设备设施::气举循环压缩机(往复式)橇1套、2.5MPa分离计量橇1座、除砂过滤器1台。 2)管线工程 (1)高压输气管线 新建高压气相管线2.2km,管道直径为DN50,设计压力16MPa,采用碳钢管线; (2)排水管线 新建排水管线2.5km,管道直径为DN80,设计压力4.0MPa,材质选用芳胺玻璃钢管。 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及控制系统、通信及监控、防腐保温、给排水、建(构)筑物、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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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地面工程总投资为64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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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气举排水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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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事故树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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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井喷、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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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工程新建3座气举排水井场生产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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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克深8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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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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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宋婷婷、朱凯扬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 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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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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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于冬水、杨岩、胡志丽、朱凯杨、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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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宋婷婷、朱凯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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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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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佟海波、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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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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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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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8.1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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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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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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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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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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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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