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2区块7口水平井2022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2区块7口水平井2022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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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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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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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吉林省大安市太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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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3口油井,平均单井日产油8.0t,含水58.6%,年建产能0.72×1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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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3口油井,井号为大北G平3、大42-F平2、大42-F平3,新建集输管线1.1km,材质为玻璃钢管,埋深-2m,规格DN50/DN60,设计压力5.5MPa。利旧20m3单井罐4座,单井罐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新建单井罐生产集油管线0.05km,利旧值班板房1座。 2)与本工程相关的供配电、自控仪表、防腐保温、消防等配套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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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本工程总投资171.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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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油气集输工艺、单井罐拉油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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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危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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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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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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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并通过评审。该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开工投产到试运行阶段,安全措施合理可行,齐全有效,并在设计和施工中得到落实、实施。 结论: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42区块7口水平井2022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齐全,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满足“三同时”的要求,经过符合性检查,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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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春雨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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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于冬水、王凤生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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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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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春雨、于冬水、王凤生、陈全知、杨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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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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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沙启跃、徐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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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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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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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2年5月11日~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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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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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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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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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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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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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大北G平3井现场图
大42F平2平台2口井(大42-F平2、大42-F平3)现场图
现场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