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3.6万吨/年调剖剂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3.6万吨/年调剖剂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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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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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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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改造工程 |
项目地点 |
大庆市让胡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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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采油用交联剂乳酸铬类DCN-20生产装置产量为21500万吨/年,稳缓剂生产装置产量为14500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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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验收评价的评价范围为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3.6万吨/年调剖剂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以及安全管理等,评价其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评价重点主要包括: 1)36000吨/年采油用调剖剂改性有机铬类DCN-20(稳定剂)装置; 2)36000吨/年采油用调剖剂改性有机铬类DCN-20(交联剂乳酸铬类 DCN-20)装置; 3)与本工程配套的储运系统、供配电、建筑结构、自控、给排水(循环水)系统、通信系统、暖通、防腐保温、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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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总投资427.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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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调和复配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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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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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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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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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评价报告认为该建设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达到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的安全设施和措施齐全有效,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该项目经过试生产考核验证,运行基本平稳,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已全部整改合格。本装置通过试生产具备了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具备了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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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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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刘志娟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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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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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志娟、陈全知、杨岩、王艳丽、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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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刘志娟、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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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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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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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新建设备设施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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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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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3年3月17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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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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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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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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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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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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