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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克拉2气田克探1井区亚格列木组试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克拉2气田克探1井区亚格列木组试采项目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

本工程年产天然气规模为2.64×108m3/a,日产气规模为80×104m3/d

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塔里木油田克拉2气田克探1井区亚格列木组试采项目所涉及的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包括:

1)油气集输工程

1)采井场

新建采气井场3座:克探102、克探103、克探106站内设置甲醇加注橇各1座。

老井利用3口:克探1(无改造)、KL2-J203JS(无改造)、克探101站内设置甲醇加注橇1座)。

年产天然气规模为2.64×108m3/a,日产气规模为80×104m3/d

2集输管线

新建采气管道12.8km,分别为:新建克探103井采气管道8.2kmDN80L245N);新建克探101井采气管道3.0kmDN80L245N);新建克探102井采气管道1.5kmDN8022Cr);新建克探106井采气管道0.1kmDN8022Cr)。

2)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自控、防腐、通信、道路、建(构)筑物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3)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项目投资

总投资为3510万元

主要工艺

工艺、油气集输工艺注醇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灼烫、其他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克拉2气田克探1井区亚格列木组试采项目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张春雨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于冬水、刘翠翠

评价报告审核人

陈宇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金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春雨、王凤生、胡彦超、杨岩、胡志丽于冬水、刘翠翠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岩于冬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张春雨、胡彦超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拟建井场及管道区域位置、利用井场扩建区域平面布置

工作时间

202422日至2024516

现场勘查时间

2024222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516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已建井场现场照片


拟建井场区域位置现场照片

现场勘察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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