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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红压油气处理厂天然气净化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红压油气处理厂天然气净化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建、扩建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境内

建设规模

新建天然气净化装置1套,规模90×104m3/d。新建二氧化碳尾气回收装置1套,规模4×104m3/d

评价范围

1)天然气净化装置

新建天然气净化装置1套,处理规模90×104m3/d。包括天然气脱碳单元、天然气脱水单元。

2)二氧化碳尾气回收装置

新建二氧化碳尾气回收装置1套,处理规模4×104m3/d。包括尾气压缩单元、尾气脱硫单元、尾气脱水单元、尾气液化储存单元。

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与上述工程配套的仪表自控、供配电、通信、给排水及消防、供热及采暖通风、建(构)筑物、防腐保温及阴极保护、空氮系统、分析化验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燃料气系统、循环水系统、火炬及放空系统等依托红压油气处理厂已建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投资

419347万元

主要工艺

本工程在红压油气处理厂北侧新建天然气净化装置,作为红压深冷装置的一个单元,自红压深冷装置原料气经深冷装置已建压缩机增压至4.4MPa,进入天然气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的净化气返回至深冷装置进行深冷分离,轻烃回收处理。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冻伤、噪声、振动、起重伤害

重大危险源

工程天然气净化装置生产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红压油气处理厂已建深冷装置单元、浅冷装置生产单元、外输增压装置生产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已建轻烃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该工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并通过评审。该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装置的开工投产到试运行阶段,安全措施合理可行,齐全有效,并在设计和施工中得到落实、实施。

通过现场安全评价,对评价单位通过安全检查和评价发现的3个问题,天然气分公司均能认真对待,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结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红压油气处理厂天然气净化工程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宇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志丽宋婷婷

评价报告审核人

王凤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陈宇于冬水宋婷婷杨岩胡志丽朱凯扬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于冬水宋婷婷杨岩朱凯扬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宇胡志丽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工作时间

2021112日至2024726

现场勘查时间

2022.6.30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7.26

封皮(盖章)

评价报告目录

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现场勘查记录表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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