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工程(补充)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工程(补充)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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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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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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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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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新建增压装置2座(360m3/d),扩建庆城联合站轻烃厂轻烃+LNG联产装置1套(5×104N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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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增压装置2座 (1)新建华H98平台增压装置 主要设备:1座120m3/d、4.0MPa油气分输一体化集成装置,1座240m3/d、4.0MPa油气分输一体化集成装置,1座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2具30m3事故油箱,1套无水氯化钙脱水装置,1套无泄漏防爆污油污水回收装置,1套25000Nm3/d往复式压缩机,1具5m3水箱,1座电控一体化集成装置,三相计量装置(Φ800×2109 PN25)1座,干气计量1套,外输阀组(6.3MPa)1套、循环水泵1座。 (2)新建华H106平台增压装置 主要设备:1座120m3/d、4.0MPa油气分输一体化集成装置,1座240m3/d、4.0MPa油气分输一体化集成装置,1座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2具30m3事故油箱,1套无水氯化钙脱水装置,1套无泄漏防爆污油污水回收装置,1套25000Nm3/d往复式压缩机,1具5m3水箱,1座电控一体化集成装置,三相计量装置(Φ800×2109 PN25)1座,干气计量1套,外输阀组(6.3MPa)1套、循环水泵1座。 2)扩建庆城联合站轻烃厂 扩建1套5×104Nm3/d轻烃+LNG联产装置。 主要设备:原料气增压橇、丙烷预冷橇、低温液化橇、混合冷剂压缩机橇各1套,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座,200m3LNG储罐2座。冷却塔2座、辅助橇2座、循环水泵橇1座、分质供水一体化装置1座。 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供配电、自控及仪表系统、通信系统、消防、建筑结构、供热、道路、给排水、防腐保温等。 4)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本工程涉及的职业卫生及环保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在本预评价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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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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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油气集输工艺、天然气处理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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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分析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法、蒸汽云爆炸伤害事故模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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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车辆伤害、其他伤害(冻伤、噪声、振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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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本工程新建增压装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庆城联合站轻烃厂扩建工程稳定轻烃、液化石油气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LNG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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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工程(补充)建设方案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工艺方案和集输方案安全可行。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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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凤生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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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于冬水、胡志丽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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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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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宋婷婷、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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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于冬水、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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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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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凤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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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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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7月3日~202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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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7月18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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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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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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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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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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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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