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深31井集输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深31井集输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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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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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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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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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克深31单井站1座 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采气井1口,井场内设置甲醇加注橇1座、电控一体化橇1座、井场外设置焚烧池1座。 2)改造242清管站1座:站内扩建阀组1套、缓蚀剂加注橇1座。 3)新建克深31井至242清管站外输管线1条,长度为3.65km,管径为DN100,管道材质采用LC65×2205双相不锈无缝钢管,管道壁厚为6mm,管道设计压力15.5MPa。 4)与上述工程配套建设的供配电、自控仪表、防腐保温、通信、建(构)筑物、消防、暖通等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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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工程投资91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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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克深井场新建外输管道接入242清管站后,克深31井运行压力约13.6MPa,本区块集输系统的设计压力15.5MPa,利用已建联络线进入分水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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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事故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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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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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通过辨识,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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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对本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工程新建采气井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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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春雨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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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春雨、于冬水 |
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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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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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婷婷、胡彦超、杨 岩、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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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婷婷、杨 岩、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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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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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胡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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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新建采气井选址是否合理,周边区域布置是否合理,周边环境是否对本工程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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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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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3.1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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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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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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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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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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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