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吐格尔明气田吐东2区块侏罗系阳霞组-克孜勒努尔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吐格尔明气田吐东2区块侏罗系阳霞组-克孜勒努尔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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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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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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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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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新建吐东2-1H井场1座,处理规模5×104m3/d,井场内设置空气源热泵1座、气液分离器橇1座、闪蒸分离器橇1座、原油储罐4座、定量装车系统1套、放空系统等设施。 2)本工程涉及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电气、自控、通信、结构、防腐、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内容。 3)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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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工程投资为9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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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新建吐东2-1H井场井口产出物经过加热后,气液进入两相分离器,气相去第三方回收,液体闪蒸后就地存储,定期拉运至轮二转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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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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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该工程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灼烫、其他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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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通过辨识,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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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对本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工程新建采气井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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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春雨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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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春雨、胡彦超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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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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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 超、胡彦超、胡志丽、宋 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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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 伟、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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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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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张春雨、胡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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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新建采气井选址是否合理,周边区域布置是否合理,周边环境是否对本工程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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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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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8.1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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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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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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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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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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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