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 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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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博大油气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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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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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 |
项目地点 |
新疆拜城县、温宿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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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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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1)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大北油气运维中心、博孜油气运维中心所管辖的油气生产站场和设施,主要包括采油(气)井场、转油站、集气站、清管站、天然气处理站等生产站场及集输管道等; 2)与上述生产设施相关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3)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安全生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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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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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油工艺、采气工艺、天然气处理工艺、采出水处理工艺、注水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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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危险度、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事故树评价、事故后果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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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 因素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淹溺、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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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通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结果,博孜天然气处理厂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大北处理站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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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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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项目组长 |
佟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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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赵世凯、朱凯扬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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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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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宋伟、胡志丽、于冬水、朱凯扬、刘翠翠、赵世凯、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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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宋伟、于冬水、朱凯扬、胡志丽、赵世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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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金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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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佟海波、刘翠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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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对站场周边环境、平面布置、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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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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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2月7~9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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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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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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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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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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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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