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TUD5 井试采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TUD5 井试采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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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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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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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 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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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采气井场 1 座,规模为气 5×104m3/d ,油 10m3/d ,水 2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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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 |
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TUD5 井试采地面工程所涉及的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包括: 1)新建 TUD5 井场 1 座,主要设备设施包括: (1)采气井口 1 座; (2)空气源热泵橇 1 座; (3)分离计量橇 1 座; (4)闪蒸分离器橇 1 座; (5)储油罐 4 座; (6)密闭定量装车橇 1 座; (7)放散管 1 座; (8)焚烧池 1 座; (9)值班室 1 座。 2)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仪表自控、供配电、通信、结构、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3)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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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总投资为 876.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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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气工艺、油气集输工艺、密闭定量装车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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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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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灼烫、物体打击、 其他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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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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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TUD5 井试采地面工程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 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 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 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建成投产后,能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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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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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宇、张春雨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佟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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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宋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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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宇、赵世凯、宋伟、胡志丽、于冬水、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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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赵世凯、宋伟、胡志丽、于冬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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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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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宇、张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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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 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拟建井场区域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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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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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5 年 6 月 19 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 年 7 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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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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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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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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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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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现场勘察人员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