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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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名称 |
盛业石油(大沙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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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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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扩建工程 |
项目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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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吐孜102集气站设计规模为57×104m3/d,吐孜103集气站设计规模为58104m3/d。设计压力为16MPa。该项目建成后平均产量260×104m3/d,调峰产量325×104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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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工程总投资:7782.77万元,其中安全投资约为479.6万元,占总投资的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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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 |
采气工艺、集气工艺、天然气压缩处理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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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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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静电危害、噪声危害、其它危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灼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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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
通过对吐孜洛克气田地面工程(二期)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确认本项目没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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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并通过评审。该工程从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施工建设,从装置的开工投产到试运行,安全措施合理可行,齐全有效,并在设计和施工中得到落实、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合格。各项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结论: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安全设施设置和运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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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 宇 |
技术负责人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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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春雨、李海婷 |
评价报告审核人 |
王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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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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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 宇、张春雨、黄雅婷、李海婷、杨岩、于冬水、陈全知、何 金、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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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岩、何 金、李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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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徐建庆、朱永忠、沙启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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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 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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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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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
2021.10.14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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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