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459-5157101

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 > 信息公开 > 2021年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方案地面工程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改、扩工程

项目地点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

新建水平采气井5口、改造老井5口、气井改造为排水井5口、新建回注井4口;扩建克拉2中央处理站1座;新建采气管线2.67km、气举排水井的补气管道5.2km、气田水转输管道16.5km、回注水管线89km

项目投资

51727万元

主要工艺

采气工艺、天然气集输生产运行工艺、采出水处理及回注工艺、注水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法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重大危险源

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2气田开发调整方案地面工程方案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志娟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志娟、佟海波

评价报告审核人

陈宇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何金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雅婷、陈全知、佟海波、杨岩、于冬水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岩、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徐建庆沙启跃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刘志娟、佟海波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1826~2021827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21

现场勘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