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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轮南油田轮南2TⅠ油组碳驱油碳埋存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轮南油田轮南2TⅠ油组碳驱油碳埋存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

建设规模

1)部署采油井38口(老井利旧)、井场38座;注CO2井7口(老井利旧)、井场7座;注水井6口(老井利旧)、注水井场2座;

2)新建先导试验站1座;

3)扩建计量间5座;

4)新建CO2输送管线3.6km,注入干线4.8km,单井注入管道4.7km,单井集输管道20km,集油支线7.8km,单井气举管线22.7km,单井注水管道4.4km;

5)与本工程配套的供配电、仪表及自动化、通信、给排水及消防、暖通、防腐、道路、建(构)筑物等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

项目投资

54341万元

主要工艺

油气集输系统采用“井口→计量间→先导试验站→轮一联”的三级布站工艺。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事故树分析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灼烫、噪声、冻伤等。

重大危险源

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轮南油田轮南2TⅠ油组碳驱油碳埋存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其今后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实现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建成投产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佟海波

技术负责人

杨志勇

评价报告编制人

佟海波、于冬水

评价报告审核人

陈宇

过程控制负责人

宋婷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佟海波、于冬水、杨岩、胡志丽、朱凯扬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岩、朱凯扬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沙启跃、徐建庆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佟海波、陈宇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现场资料收集、现场检查及调研

现场勘查时间

2022年1月17日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4月20日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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